


德化县林业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的实施;研究、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用地使用规划;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指导国土绿化和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山地综合开发、天然林保护以及采取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宜林地区的水土流失等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流域森林生态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负责陆生濒危物种及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预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管理及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与管理;对包括木竹和其他林副产品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木片生产、森林旅游、木本药材、花卉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种、养、加工业在内的林产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县级国有林的经营管理;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和林产品市场体系规划。
五、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和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评估与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及批准后的实施监督;依法监督凭证采伐(狩猎)、运输、经营加工木竹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负责林地、林木权属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
六、管理县级林业各项资金,监督全县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林业基本建设;负责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报批;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统计工作。
七、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八、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九、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外经、外贸、引智、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行业教育、宣传工作;指导自然保护区、县办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乡村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苗圃基地、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履行对乡(镇)林业工作站和林业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职能;监管林业行业安全工作。
十、受县政府委托,协助管理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