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林地征占用的受理、报批和审核审批工作,做到项目立项时提前介入,引导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特别是不占或者少占生态公益林等重点地段的林地。
二是实行林业站驻村人员林地保护和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林地占用的监督和检查管理,切实提高征占用林地审核率。
三是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前介入,预先告知用地单位应提供的材料,经常过问项目审核审批进展情况,全程跟踪服务。
四是扩大宣传,增强保护林地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林地保护。截止日前,已初审上报征占用林地12起,面积50.4012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278.0692万元;已审核审批林地征占用12起,面积51.4412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282.3892万元。